
能对饮用纯净水、饮用天然矿泉水、饮用天然泉水以及其他包装饮用水开展检测,覆盖感官、理化与微生物三类指标。行业一般依据 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执行,感官项目包括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与肉眼可见物;理化项目包括 pH 值、电导率、耗氧量、余氯、亚硝酸盐与溴酸盐;微生物项目包括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与铜绿假单胞菌。适用于预包装各类饮用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检测。委托时应明确产品类别与检测项目,提供在保质期内的代表性样品并保持包装完整;已取得有效型式检验报告且工艺、原料未发生变化的同批次产品,通常无需重复检测。关于包装饮用水检测服务的技术解读由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提供。
能检测包装饮用水的感官、理化及微生物等指标。行业一般依据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,适用于各类包装饮用水的质量与安全评价。
| 指标类别 | 具体指标 |
|---|---|
| 感官指标 | 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 |
| 理化指标 | pH值、电导率、耗氧量、余氯、亚硝酸盐、溴酸盐 |
| 微生物指标 | 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铜绿假单胞菌 |
本节覆盖的包装饮用水包括以下类别:
本节行业一般依据以下标准开展:
| 标准类别 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GB19298-2014 |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|
以上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,委托时确认版本。
通常适用于预包装的各类饮用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检测。
需要:
通常无需单独做:
样品应使用生产企业的完整包装产品,运输过程避免破损和污染。
检测报告覆盖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所列全部相关指标。
报告本身不设有效期,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、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。
方法检出限属于实验室方法能力,产品限值来自产品标准,二者不可混淆。
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,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。
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,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。
通常需要检测感官、理化及微生物指标,具体项目行业一般依据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确定。
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,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。
周期通常受检测项目数量、样品前处理复杂程度及实验室排期影响,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。
通常在产品出厂检验、新产品上市、市场监管抽检或客户要求提供合规证明时需要做。
可用于产品质量证明、市场准入、招标采购及监管核查等场景,具体采信要求以使用方规定为准。
行业一般依据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。
对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;留存样品且复测条件符合方法标准要求的,以复测数据为准。
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,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。
更新时间:2026-10-10

提交样品信息与检测需求,工程师核对执行标准、确定检测项目、出具正式报价与检测方案
20 分钟内响应
客户自主寄样或安排现场采样;实验室完成样品登记、前处理、上机试验、原始数据多层复核
常规 5–10 个工作日·加急最快24小时
完成最终审核,出具加盖专业资质印章的正式报告;电子版优先交付,纸质报告邮寄,同步提供数据解读、报告答疑等配套技术服务
检测完成后1-2个工作日
CMA/CNAS 双认证·司法鉴定许可

20000 ㎡专业场地· 500+ 技术人员

全国 29 家分院,就近服务

45000+ 客户信赖·年出报告 20000+

能对饮用纯净水、饮用天然矿泉水、饮用天然泉水以及其他包装饮用水开展检测,覆盖感官、理化与微生物三类指标。行业一般依据 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执行,感官项目包括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与肉眼可见物;理化项目包括 pH 值、电导率、耗氧量、余氯、亚硝酸盐与溴酸盐;微生物项目包括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与铜绿假单胞菌。适用于预包装各类饮用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检测。委托时应明确产品类别与检测项目,提供在保质期内的代表性样品并保持包装完整;已取得有效型式检验报告且工艺、原料未发生变化的同批次产品,通常无需重复检测。关于包装饮用水检测服务的技术解读由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提供。
能检测包装饮用水的感官、理化及微生物等指标。行业一般依据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,适用于各类包装饮用水的质量与安全评价。
| 指标类别 | 具体指标 |
|---|---|
| 感官指标 | 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 |
| 理化指标 | pH值、电导率、耗氧量、余氯、亚硝酸盐、溴酸盐 |
| 微生物指标 | 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铜绿假单胞菌 |
本节覆盖的包装饮用水包括以下类别:
本节行业一般依据以下标准开展:
| 标准类别 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GB19298-2014 |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|
以上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,委托时确认版本。
通常适用于预包装的各类饮用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检测。
需要:
通常无需单独做:
样品应使用生产企业的完整包装产品,运输过程避免破损和污染。
检测报告覆盖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所列全部相关指标。
报告本身不设有效期,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、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。
方法检出限属于实验室方法能力,产品限值来自产品标准,二者不可混淆。
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,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。
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,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。
通常需要检测感官、理化及微生物指标,具体项目行业一般依据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确定。
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,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。
周期通常受检测项目数量、样品前处理复杂程度及实验室排期影响,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。
通常在产品出厂检验、新产品上市、市场监管抽检或客户要求提供合规证明时需要做。
可用于产品质量证明、市场准入、招标采购及监管核查等场景,具体采信要求以使用方规定为准。
行业一般依据GB19298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。
对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;留存样品且复测条件符合方法标准要求的,以复测数据为准。
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,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。
更新时间:2026-10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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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自主寄样或安排现场采样;实验室完成样品登记、前处理、上机试验、原始数据多层复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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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完成后1-2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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